发布时间:2024-11-08 来源: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网友反映:即墨区的“龙头企业”位于即墨区蓝村镇古城村西侧有一处关系强大的洗沙企业,此企业在没有任何环保手续的情况下,长期进行非法洗沙行为,严重污染了地下水源,并长期私自盗取国家地下水源。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回复:7月23日,即墨分局联合蓝村街道办事处进行了现场调查,舆情反映的洗沙厂位于蓝村街道古城村,2024年6月投资约200万元建设洗沙设备一套,从事洗沙经营。建有储水罐一个,污泥压滤机两台。洗沙过程均位于密闭厂房内。洗沙产生的泥水混合物经污泥压滤机压滤后,废水经管道回流至储水罐循环使用。现场检查时未生产,物料大部分存放于密闭厂房内,厂房外存放有两堆物料,其中一堆未覆盖。经核实,该洗沙厂未办理环评手续,为“散乱污”企业。蓝村街道办事处要求洗沙厂将物料覆盖完全,立即停止生产,拆除设备。7月24日,即墨分局以环委办名义向蓝村街道办事处发送了督办通知,要求取缔该洗沙厂。下一步,即墨分局将积极配合蓝村街道办事处做好取缔工作。8月9日经了解,目前,该洗沙厂已拆除设备,原料及产品正在有序清理出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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