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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深化环评集成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4-01-31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2023年12月29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深化环评集成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自2024年1月29日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详见附件。

  


  

  相关附件: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深化环评集成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pdf

  


原文链接:http://sthjt.zj.gov.cn/art/2024/1/22/art_1229461711_589504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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