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09 来源: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佚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我局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对北京铁路枢纽丰台站改建工程原丰台机务段场地土壤污染修复效果评估报告、首钢园区南区二型材周边道路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组织了专家评审。根据评审意见,北京铁路枢纽丰台站改建工程原丰台机务段场地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修复目标,首钢园区南区二型材周边道路地块在规划用途情形下风险可接受,以上两个地块可以安全利用,现将以上地块移出北京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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