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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放射性物品运输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书格式和内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0-08-06     来源: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指导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书编制,加强放射性物品运输管理工作,我部组织修订《放射性物品运输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书格式和内容》(HAD701/02)并转化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已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就该标准征求你单位意见,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20年9月10日前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逾期未反馈的,将按无意见处理。

    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马文娟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电话:(010)65646134

    传真:(010)65646138

    邮箱:hssrlc@mee.gov.cn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放射性物品运输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书格式和内容(征求意见稿)

       3.《放射性物品运输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书格式和内容(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7月29日

    (此件社会公开)

        来源:生态环境部网站


原文链接:https://sthjt.shanxi.gov.cn/html/minyizhengji/20200804/930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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