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7-31 来源: 生态环境部 作者:佚名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生态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我部决定制定《水质监测用无人艇技术要求(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国环规科技〔2017〕1号)要求,现就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你单位意见,请认真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20年8月28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我部,逾期未反馈的,按无意见处理。 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意见征集”栏目(http://www.mee.gov.cn/hdjl/yjzj/zjyj/)检索下载查阅。 联系人:生态环境监测司 曹宇 电话:(010)65646262 传真:(010)65646262 邮箱:zhiguan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水质监测用无人艇技术要求(试行)(征求意见稿) 3.《水质监测用无人艇技术要求(试行)》(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7月23日 (此件社会公开)>>上一篇:汝州市副市长调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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