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7-28 来源: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根据群众反映:临沂市河东区汤头街道寇家疃村北700米,一洗洁精加工厂和一拖把加工厂,污水直排。
经查,群众反映的大院内有两户加工作坊,分别为洗衣液分装及胶棉拖把生产,全部未办理环评等相关手续。洗洁精加工厂主要使用外购衣液分装,执法检查时正在进行生产,只有一套罐装设备,存在污染问题。胶棉拖把加工作坊主要进行胶棉拖把加工,执法检查时正常生产,有异味、有污水排放,无废气及污水治理设施,环境污染较重。两家作坊均不具备审批条件,有一定环境污染,均属于应被取缔“散乱污”,汤头街道立即组织供电部门断电,并责令业主清理取缔。2019年6月19日,执法人员后督查发现洗洁精加工厂和胶棉拖把加工作坊内设备均已清理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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