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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0年6月28日-7月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核与辐射)

发布时间:2020-07-09     来源: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0年6月28日-7月3日我厅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月4日-7月10日(7日)。 

   联系电话:0731-85698073 

   传 真:0731-85698073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 

   邮 编:410014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审批决定   

  序号

  文号

  项目名称

  时间

  1 

  湘环评辐表[2020]21号

  湘环评辐表〔2020〕21号 关于湖南永州浯溪~白地市220kV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0.6.29

  2

  湘环评辐表[2020]22号

  湘环评辐表〔2020〕22号 关于祁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甲亢科核医学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退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0.7.2

  3

  湘环评辐表[2020]23号

  湘环评辐表〔2020〕23号 关于溆浦县城南医院核技术利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0.7.3

      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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