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7-02 来源: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为认真落实生态环境部《长江“三磷”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长江“三磷”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推进按时完成“三磷”整治目标任务,2019年12月28日,省生态环境厅就近期开展“三磷”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暗查发现的问题约谈了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及福泉市、瓮安县政府负责同志。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杨正伟出席会议并讲话,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及福泉市、瓮安县生态环境分局,福泉市、瓮安县政府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暗查福泉市、瓮安县时发现在“三磷”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两地政府及生态环境部门一是要针对问题逐一制定整治方案,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快推进整改;二是要依法严肃查处相关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三是要举一反三,针对此次暗查发现执法监管中存在的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对排污企业的执法监管,确保守土尽责。
杨正伟同志指出,“三磷”专项排查整治是2019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修复的重要内容,黔南州是贵州“三磷”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一定要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落实。一是思想认识要到位,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整治措施要到位,从完善管理维护上、从加强工程措施上解决好污染问题,要抓紧动起来,规范工程施工管理;三是执法监管要到位,全省三级生态环境执法人员都要到整治现场去,省级落实督促指导职责,州级要抓重点问题、重点工作,县级要实现执法全覆盖,紧密配合、突出重点、纵横到底的开展好排查整治工作;四是责任落实要到位,排查整治工作要严格落实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和福泉市、瓮安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做了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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