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7-02 来源: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1月3日下午,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了《贵州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修订稿)》修订讨论会。会议由省生态环境厅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孟宇光同志主持。
为进一步加强贵州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工作,提高污染管控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相关规定和要求,省生态环境厅组织技术单位对《贵州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DB52/865-2013)进行了修订。修订单位经过实地调研、征求意见、技术论证后形成了《贵州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修订稿)》。本次会议重点对修订后的条款及内容展开了充分论证和讨论,并对此项修订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
厅法规处、固体处、环评处、固废中心、环科院、评估中心等处(室)、直属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上一篇:生态环境部举办全国环境与健康政策及标准培训班
>>下一篇:生态环境厅机关第二党支部开展2019年民主评议党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