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环保政务信息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公众调查 > 正文

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空气中氡的标准测量方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0-07-02     来源: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规范环境空气中氡的测量方法,我部决定修订《环境空气中氡的标准测量方法》(GB/T14582-1993)。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环境空气中氡的标准测量方法(征求意见稿)》,现印送给你们,请于2020年7月3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逾期未反馈的,将按无意见处理。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询。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 马磊

    电话:(010)66556841

    传真:(010)66556837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 陆建峰

    电话:(0571)28181802,13758232949

    邮箱:ljf@rmtc.org.cn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环境空气中氡的标准测量方法(征求意见稿)

       3.《环境空气中氡的标准测量方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5月21日

    (此件社会公开)

  来源:生态环境部网站

>>上一篇:关于征求《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等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下一篇:关于征求《水质 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等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