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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有关衔接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2     来源: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已于2020年4月29日发布,为保证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工作的有序延续,我部组织起草了《关于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有关衔接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现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参照反馈意见建议格式(见附件2),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0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 王蕾

    电话:(010)65645764

    传真:(010)65645781  

    邮箱:chem@mee.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政编码:100006

    附件:1.《关于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有关衔接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

       2.反馈意见建议格式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5月28日

    (此件社会公开)

  来源:生态环境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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