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环保政务信息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公众调查 > 正文

关于征求核安全导则《铀转化和铀浓缩设施的安全(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0-07-02     来源: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铀转化、铀浓缩设施的设计、建造、调试、运行,加强铀转化、铀浓缩设施安全管理工作,我部组织制定核安全导则《铀转化和铀浓缩设施的安全》。目前,已完成导则的征求意见稿。现就该导则征求你单位意见,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20年7月20日前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逾期未反馈的,将按无意见处理。

    导则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 马文娟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电话:(010)66556381

    传真:(010)66556390

    邮箱:hssrlc@mee.gov.cn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铀转化和铀浓缩设施的安全(征求意见稿)

       3.《铀转化和铀浓缩设施的安全(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

    2020年6月9日

    (此件社会公开)

    部内抄送:核一司,核二司。

  来源:生态环境部网站

>>上一篇: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下一篇: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在用机动车排放检验信息系统及联网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