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7-02 来源: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根据群众反映:济宁金乡县高河街道莱河西洪源煤厂内洗沙厂废水直排。 接到群众举报后,金乡县生态环境局立即与高河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群众反映的洗沙厂位于高河街道宏源煤场内。该企业未办理环评相关手续,依法应当取缔。执法人员责令该洗沙厂立即进行拆除,并现场督导该洗沙厂拆除洗沙设备。目前,该洗沙厂洗沙设备已拆除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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